代码 |
类别 |
名称 |
加分 |
材料 |
11 |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竞赛 |
市级个人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 |
5 |
成绩以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有关文件为准,初中段取得的成绩 |
12 |
省级个人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 |
10 |
13 |
国家级个人一等奖 |
20 |
14 |
国家发明专利 |
免试 |
21 |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比赛 |
县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并且成绩同时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标准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 |
5 |
成绩以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有关文件为准,集体比赛项目的成绩需经过对比赛原始记录的查阅以及对有关人员的调查确认。仅限于学生在初三、初四学年所取得的成绩 |
市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 |
22 |
市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 |
10 |
省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 |
23 |
省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 |
20 |
24 |
国家级比赛个人单项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 |
免试 |
31 |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美术比赛 |
市级个人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 |
5 |
成绩以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有关文件为准,初中段取得的成绩 |
32 |
省级个人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 |
10 |
33 |
国家级个人一等奖 |
20 |
41 |
侨胞及少数民族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籍 |
10 |
县级以上侨办或台办证明 |
42 |
少数民族 |
10 |
县级以上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证明 |
51 |
|
军人子女降10% |
降10% |
所在军区和民族部门证明,按照 2012年1月6日 下发的《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烈士子女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
52 |
军人子女 |
军人子女降5% |
降5% |
53 |
|
军人子女降3% |
降3% |